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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评选优秀职代会提案活动的通知

盘工发[2015]39号
盘锦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评选优秀职代会提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各经济区工会工委,市直各局、基层工会:
为了认真落实市总开展的“同心聚力”行动,全力调动职工参与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在构建新型劳动关系和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开展评选优秀职代会提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形式,职代会提案则是职工代表通过职代会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的重要载体。提案的征集、处理和落实是检验职代会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做好职工代表提案工作,可以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在新形势、新常态下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组织引导广大职工为破解经营管理难题、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改革发展建言献策,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企事业单位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新型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
提交本单位当年次或上年次职代会立案并实施的提案,由本单位工会择优上报,数量不限。
三、评选条件
1、提案要紧紧围绕企事业单位经济发展和工作大局,就事关本单位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职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
2、提案内容包括生产领域的技术改造或发明创造;企业管理领域的营销策略、电子商务;企业文化;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3、提案本身要具有创新、创优的特点,富有时代性。
4、提案必须符合职代会提案征集和处理程序,符合基本要求,案名、案由和建议等要素齐全,并做到一事一案。
四、评选的办法和程序
市总将组成有关人员参加的评审小组,对各基层单位工会申报的优秀职代会提案进行评审并予以表彰。奖项设定为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五、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总工会、各经济区工会工委,市直各局及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优秀职代会提案评选活动,认真做好组织优秀职代会提案选报工作,并把好初审关。优秀职代会提案须由各企事业单位工会申报,由县区总工会、各经济区工会工委,市直各局工会审核盖章后,向市总工会统一推荐报送(市直属企业直接上报市总工会)。
(二)各县区总工会原则上征集优秀职代会提案不少于6个,经济区不少于3个。申报的优秀职代会提案须填写《优秀职代表会提案申报表》,与提案复印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一同报送市总工会民管部。
(三)优秀职代会提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0日。
联系人:王岩       联系电话:2835817
盘锦市总工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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