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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市总工会工作周报制度的通知

各党组成员、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

按照市总工会“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市总工会实行机关各部室工作周报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党组成员、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每周五上午10:00前下周工作安排意见包括重点工作安排和参加会议、培训、到基层考察调研等重要活动报办公室。填写报表(格式见附件1)后,由办公室汇总形成下周工作安排,报市总工会主要领导。

二、每周五下班及时汇总本周工作情况报办公室。填写报表(格式见附件2)后,由办公室负责编辑本周工作周报》,于每周一报送市总主要领导。

三、市总工会各部室工作周报制度自201587日起实行(周工作安排意见于87日上午10:00前报办公室)。

办公室联系电话:2835810

报送邮箱:pjszghbgs@126.com

表格下载地址:https://www.panjin.gov.cn (或直接登录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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