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推自荐”劳动模范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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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决定于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盘锦市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 为体现广泛性、群众性、公开性,在已指定推荐单位推荐的劳模初选名额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推自荐”10名劳动模范人选。推荐评选条件详见《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盘锦市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委办发[2016]22号)或登录盘锦市总工会网站www.pjszgh.org查询。
推荐截止日期:2016年4月12日。咨询电话:2835828。电子邮箱:pjszghscb@163.com。
盘锦市劳模评审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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