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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好班组”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工委,各基层工会:

按照市总工会工作安排部署,为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企业班组建设,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好班组”建设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安全发展观,以“五好班组”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班组员工素质为重点,以切实提高班组长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为龙头,围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实现班组工作要求精细化、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工作考评数据化、工作管理规范化,努力打造重安全、强技能、作风硬的优秀职工队伍,建设安全、高效、和谐的一流班组,为推动我市全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管理、创新、技能、质量“五好班组”建设活动,选树“五好班组”10个。

三、建设条件

安全方面:全员参与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达到“设备(设施)完好、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实现“人员零伤害、生产零事故”目标。

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工作台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制度化、标准化、分工负责、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创新方面: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修旧利废、增收节支、科技攻关等创新活动,实现节能有标准、指标能控制、生产能耗低。

技能方面:开展内容丰富、实效性强的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练兵活动;班组长、班组员工积极参与技能培训。

质量方面: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和技术标准,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计划。

四、申报程序及奖励标准

    符合建设条件的班组可以申报“五好班组”,填写《“五好班组”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各县区、经济区辖区内企业班组由各县区总工会、经济区工会工委申报,市直各企业班组由各企业工会申报。市总工会“五好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对申报班组进行实地考核后,择优选树10个“五好班组”进行表彰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个班组2000元,同时作为次年五一表彰的优先评比条件。

五、组织机构

市总工会成立“五好班组”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军  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张  军  副调研员

杜春辉  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负责人

刘欢欢  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工作人员

刘  旭  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工作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职责落实。各级工会要指派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强化指导管理,保证班组建设工作的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扎扎实实选树一批优秀的“五好班组”典型。

(二)完善制度。要根据此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班组建设工作整体规划、实施细则或办法;完善、细化、可操作的各类班组建设的达标、检评标准。

(三)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巩固成果,以点带面,不断探索和加强“五好班组”建设的新举措和新途径;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建立一套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的创建机制;以完善的机制保证基层班组建设的生命力,实现班组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各单位班组建设的总体目标。

联系人:杜春辉、刘欢欢、刘旭

联系电话:2835829

电子邮箱:pjszghscb@163.com

 

附件:“五好班组”申报表

 

 

                                                               盘锦市总工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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