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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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0年4月10日至7月1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0年9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总体工作情况
省总工会党组对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进行政治体检、对工作成效进行检验的重要任务来抓,按照9月1日巡视反馈会议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精神,从严标准从严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及时公布巡视反馈信息。省委巡视组向省总工会党组反馈巡视意见后,省总工会巡视联络组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起草了《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总工会党组反馈巡视情况》新闻稿,经省总工会党组和省委第六巡视组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同意后,于9月3日在省总工会官方网站发布。之后,又于9月4日以党组文件形式印发了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总工会党组的巡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汪诚代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就落实巡视整改提出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杨忠林代表省总工会党组作的表态讲话,组织省总工会机关各支部、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进行学习。
(二)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委巡视整改部署要求。9月4日,省总工会党组召开第9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及省委巡视整改要求、陈求发同志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十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传达提纲、汪诚同志在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省总工会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提纲、陈岩同志关于巡视省总工会党组的反馈意见、杨忠林同志在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省总工会情况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等文件材料,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集中研讨,深化政治认识,统一思想行动。
(三)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9月4日,省总工会召开第3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省总工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省总工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成立了“省总工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忠林同志任组长、刘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成员,负责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管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由刘伟同志兼任主任、赵宁同志兼任副主任,高大川、周宏凯、王冲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巡视整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会议还就省委巡视反馈的28个问题32个具体表现,给党组成员和机关部门进行了分工。
(四)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4日党组会后,省总党组成员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进行学习,对照巡视发现问题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切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于9月11日召开了省总工会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围绕“深化巡视整改政治认识、主动认领巡视发现问题、切实担起整改职责做好整改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四性”。
(五)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28个问题32个具体表现和4方面10条意见建议,省总工会党组在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步骤,多次细化具体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按照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研究制定了省总工会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安排、整改措施、整改要求,经10月16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六)组织进行集中整改。一是梳理分解巡视整改流程和主要任务,并召开省总工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任务进行了分工。二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了21个与巡视整改相关议题,并于9月11日党组会议、9月29日党组会议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视整改工作阶段性完成情况汇报和党组成员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三是制发巡视整改工作通知和《省总工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标准》,就完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报送进展情况等进行安排。四是落实周报制度,每周汇总党组成员和机关各部门巡视整改清单,对整改工作进行推动,并形成省总工会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每周清单,报省总主要领导审阅。五是总结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并形成报告和清单,于10月中旬报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并于11月下旬形成省总工会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清单和巡视情况汇总表,提请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在组织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同时,按照省委巡视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8月31日向省总工会党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于10月末形成省总工会党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省委组织部。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总工会党组反馈的28个问题32个具体表现和4方面10条意见建议,省总工会党组分别制定了96项和38项整改措施,并逐项组织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5个问题29个具体表现,正在推进整改3个问题3个具体表现,4方面10条意见建议全部整改完成,修订和制定制度、办法和意见12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在结合实际学习上有差距问题
(1)抽查2018年班子成员理论中心组学习发言材料发现,109人次发言中有22人次未紧密围绕工会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占比20.18%。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修订《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经第40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特别强调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学习发言,促进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二是在组织开展2020年第9-12次中心组学习时,都认真进行安排,对结合工会实际研讨和提出工作建议提出要求。三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制定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时,除规定学习内容外,还将对结合劳动就业、收入分配、职工素质、安全卫生、职工集体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会实际发言,并提出工作建议进行强调。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2)在“着力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强代表性”上还有差距,截止巡视进驻,省总工会会员系统录入职工会员780万人,占全省缴纳社保职工1050万人的74%,仍有近270万名职工未纳入工会组织;全省共有402362家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建会,目前已建会241783家、占60%,均未达到全总关于“全国各类法人单位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的要求。
主要采取5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对巡视整改和建会入会工作进行部署。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建会入会工作整改意见的通知》,并于9月21日召开全省建会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后全省14个市总工会全部召开会议,将建会入会工作纳入各级工会“一把手”责任制,并落实领导成员包片制度,推动巡视整改和建会入会工作深入落实。二是制定下发职工入会指标。依据2018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制定各地区入会指标,并于9月21日分解下达给各市总工会,到2023年12月底,全省力争实现新增会员278万。其中,沈阳48万、大连68万、鞍山13万、抚顺19万、本溪19万、丹东16万、锦州10万、营口15万、阜新13万、辽阳13万、铁岭10万、朝阳10万、盘锦10万、葫芦岛13万,沈抚示范区1万。省产业工会按照全省推进劳务派遣企业建会和吸纳劳务派遣工入会专项行动通知要求,推动劳务派遣公司和外包公司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法推动25人以上单位单独建立工会组织。三是对建会指标提出要求。在全省建会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要求各市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依法推进各类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工会组织,针对百人以上企业、25-99人企业以及8-24人企事业单位,加大推进力度。对于25人以上企业落实单独建会规定,对于24人以下企事业单位建会要统一规建到村(社区)联合工会管理,要依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抓好“僵尸企业”、“壳企业”和破产企业工会组织清理整顿,落实全总建会率80%的总体目标任务。四是层层落实建会入会责任。省总工会建立健全了月报告、季调度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跟踪督导全省工会建会入会工作。全省14个市总工会均将建会入会指标分解到所辖各县(市、区),实施包干包片建会制度,建立健全建会入会联动机制,强化建会入会指导督导工作,推动了建会入会工作的有效落实。五是多措并举推动建会入会工作。发挥各类微信群、QQ群、LED滚动屏等媒介作用,对建会入会好处、会员权利义务、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会法律章程等进行宣传,提高企业建会和职工入会热情。推广“辽工网上入会”微信小程序,发挥网上入会程序操作简单和方便特点,打通职工入会便捷通道。统筹推进“全民乐购·约惠辽宁”、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招工就业、维权服务、困难职工帮扶、文体活动设施建设等服务项目,通过有效服务吸引企业建会和职工入会。落实干部调研和分级培训制度,鼓励干部“下基层、沉一线、解难题”,提高工会干部破解建会入会难点问题能力。通过上述各项措施推动,截至2021年2 月26 日,全省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数据库中有基层工会组织54040 个(不包含沈阳铁路集团161个和长城钻探公司12 个),工会会员8212874 人(不包含沈阳铁路集团会员193835人和长城钻探公司会员12815人,上述2家企业没有进行会员实名制录入),巡视整改以来新增会员417152人。
该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推进。
3.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不到位问题
(3)党组发挥“双重领导”职责作用不够充分,没有制定全省工会系统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未组织各级工会进行层层部署、层层推进。机关各部门未按照计划完成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座谈研讨的任务,在促进全系统工会干部解放思想上挂空挡。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适应今年新形势发展要求,将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工会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局,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先后制定了在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通知,省总工会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方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若干措施、直接联系企业工会推动全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安排等众多创新性方案和措施,将“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延伸到工会工作实践中,进行层层部署、层层推进,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二是机关各部门紧紧围绕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全省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劳动竞赛、技能培训、困难帮扶、就业创业、安全卫生等工会重点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进行座谈研讨,促进工会干部解放思想,服务好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2020年5月以来,省总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共90次深入各市、沈抚示范区和产业调查研究、开展工作,在市、县、乡和企业工会等共召开座谈(研讨)会93次,共有1522名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代表参加了座谈研讨。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把深入基层学习研讨作为推动省委转发的《辽宁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的着力点,纳入2020年第四季度和全年“全省工会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任务,梳理总结基层工会“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工作成果,推动“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在工会系统落地落实。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4.对困难职工关心关爱不够问题
(4)省困难职工帮扶应急救助资金未能充分发挥作用,2006年至2010年省财政向省总工会拨付困难职工帮扶应急救助专项资金5000万元,2016年前,省总工会只下拨了230万元用于鞍钢喷爆等事故困难职工救助;2016年后,对本溪南芬露天矿、锦州金宝山煤矿等突发事故中的困难职工,未再使用该专项资金以及其他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进行救助,致使这笔资金丧失应急救助困难职工功能。2019年8月党组研究决定,今后统一使用工会会费帮扶困难职工,将该项资金本金及利息6496.61万元返还给省财政厅。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2019年省总第39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省总工会撤销“困难职工帮扶应急资金专户”并将该专户内全部资金返还省财政厅。2019年8月27日,省总财务部将困难职工帮扶应急资金本金5,000万元和利息15,001,966.32元,总计6,500.19万元返还省财政厅。二出台政策扩大困难职工帮扶范围,8月21日制发《辽宁省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9月4日修订印发《〈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明确将符合建档条件的“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社会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染病或牺牲的职工家庭”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将“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纳入送温暖走访慰问范围,尽最大努力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困难。三是加大困难职工应急帮扶力度,针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省总工会先后13次拨付3667.03万元专项资金,组织全省工会投入1.82亿元专项资金,开展疫情防控职工走访慰问活动,并下拨2020年送温暖专项资金1.5亿元,要求各市工会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开展送温暖工作。针对全省女职工免费“两癌筛查”中查出的387名患病女职工,省总工会及时拨付资金给予慰问关爱,截止11月20日为患病女职工发放关爱慰问金374万元。针对一些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省总工会下拨1500万元专项资金对685家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进行了工会经费补助,为全省10537家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6000余万元,在助力企业发展、帮扶职工中发挥了促进作用。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5.服务职工群众阵地建设推进力度不足问题
(5)全省工人文化宫数量不足、分布不均,服务功能较弱,截止4月10日,全省14个市、100个县(市、区)仅有工人文化宫29家,本溪、盘锦、葫芦岛3市、82个县(市、区)没有工人文化宫,抚顺工人文化宫置换中,铁岭工人文化宫被抵债,低于全国各省43家文化宫平均数,无法满足广大职工就近参加活动的需求。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推进工人文化宫建设,解决数量不足、分布不均问题。按照省总工会印发的《关于支持全省各县工会综合性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加强各县区职工服务阵地建设,7月10日第26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拨付专项资金3300万元,扶持第四批4个县区工人文化宫(综合性职工服务阵地)建设项目,11月6日第44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拨付专项资金2200万元,扶持第五批2个县区工人文化宫(综合性职工服务阵地)建设项目。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增强阵地服务功能。制定《辽宁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人文化宫建设与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经第39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指导新建(升级改造)文化宫功能设置与新时代职工需求相适应,成为宣传教育、技能培训、文体活动、成果展示、维权服务、创业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综合性服务阵地。三是加强阵地建设保护,规范资产管理。按照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各级工会履行办好工人文化宫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推动解决抚顺、铁岭等市工人文化宫存在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工人文化宫47家,数量高于全国各省43家文化宫平均数。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6)“幸福辽工”APP网络服务平台未按《辽宁网上工会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规定进度完成升级改造,存在“入会认证超期、职工书屋项服务过期、工会圈项无法使用”等建设不完善问题,基本服务功能弱化。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完成“辽宁工会”APP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增加网上入会、对基层工会短信提醒功能,提高基层工会干部对入会申请的审批工作效率。二是与电子书屋内容服务提供商超星公司商谈,同意免费服务期限延长到年底,满足全省职工网络阅读需求。三是完善辽宁工会APP“工会圈”模块功能,激发职工使用平台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会圈”功能使用频次。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6.信访事项跟踪督办职责不到位问题
(7)2018年接待职工来访152案次,42案次未跟踪督办,占27.6%;2019年接待职工来访183案次,48案次未跟踪督办,占26%,跟踪督办不够有力,在推动有效解决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来访问题上有缺失。
主要采取5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由省总信访办将2018年42案次未跟踪督办的案件和2019年48案次未跟踪督办的案件列出案件明细表。二是给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沈铁等单位发送信访案件督办函。三是分析汇总各单位信访案件督办情况反馈材料,形成了案件跟踪督办报告。四是修改完善《辽宁省工会信访工作办法》,经第36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五是制定办理职工来访、来信、来电、网上信访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程序,从制度上解决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来访问题。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7.责任制意识欠缺问题
(8)未制定落实省委《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方案》的具体分工方案。2016年7名、2017年9名班子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未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报告。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按照《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制定《辽宁省总工会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方案》,经第39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二是修订《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经第38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对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报告提出要求。三是在每次民生生活会前充分准备,认真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个人发言提纲内容,要求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本年度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作出报告,没落实的要说明原因。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8.履行督导责任不力问题
(9)2017年、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纳入机关党建考核指标内容。2017年至2019年,机关部分部室及直属单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总结重要内容,分别占93%、87.5%、83%。
主要采取2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在2019年、2020年机关党建考核指标中,已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其中,今后将继续纳入。二是9月29日机关党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在今后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年度考核时,坚持将意识形态内容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在今后机关年度总结时,要将意识形态内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总结中。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9.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0)2016年成立省总工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但未明确职责任务。2017年至2019年,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现变动,未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2020年第20次、34次党组会议,两次审议通过调整省总工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的请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下一步将根据领导成员变化及时作出动态调整。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部省总工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进行梳理,根据省总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对5个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三是第40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省总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中明确领导小组职责的请示》,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0.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11)2017年至2019年党组未做到每半年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2017年、2018年未对下一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主要采取4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2020年2月25日,召开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听取党支部履行抓党建责任情况汇报并进行评议。7月10日,党组听取党支部上半年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二是2019年已对下一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2020年已将其纳入《2020年度省总工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中。三是对《2020年度省总工会机关党的建设考核指标》进行修改,将“党组每半年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对下一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纳入党建考核指标中,年底将按照计划听取汇报、进行考核。四是制定《2020年度省总工会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表》,明确党组履行的责任。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1.派驻纪检组履责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2)个别案件查办力度不够,截止巡视进驻,收到原工会大厦一名干部问题线索初核18个月,至今未有结果;收到职工报社小金库问题线索已14个月,仍处于初核阶段。
主要采取1个措施加以整改: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个别问题线索核查进度,目前一个问题线索初核已结束予以立案审查调查;另一个问题线索已采信了结。
该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正在推进中。
12.机关纪委履职能力还显不足问题
(13)办案进度较慢、效率较低,截止巡视进驻,收到的9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中,有4个受理时间超出12个月的问题线索,还在办理中。
主要采取2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加强线索核查人员力量,对新当选的4名纪委委员进行分工,组织他们参与问题线索处理工作。二是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于11月底前完成了4个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形成核查报告提请第5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因4个问题线索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了解,均没有人证物证支持,所以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了结。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3.对市级工会资产处置监管不严问题
(14)2016年7月以来,沈阳、抚顺、锦州、营口、朝阳等市总工会的11个资产处置事项,未按规定向省总工会进行报备,省总工会在每年督查时也没能及时发现违反规定行为。
主要采取2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下发《关于报送资产处置事项报告的通知》,要求相关市总工会补报2016年7月以来资产处置事项中涉及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金额未报省总备案的报告。沈阳、抚顺、锦州、营口、朝阳等5个市已于9月30日前上报资产处置事项报告。二是建立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每年年初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各市总工会严格按照《关于明确我省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审批权限的通知》要求,做好资产处置事项报备工作,并定期对主管工会落实主体责任及工人文化宫发挥作用、严格资产处置、加强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4.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15)2017年至2019年,执行的“男1200元、女1700元”职工体检费标准,超出了“省直驻沈阳、大连单位一般在职干部1000元/人”的标准,超出金额9.82万元。2019年4月,机关8名干部违规报销差旅费补助1200元。
主要采取4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一般在职干部每人1000元”的体检费标准,自2020年后将体检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00元,经第34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二是对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修订《辽宁省总工会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经第36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三是要求机关各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培训主办、主管和其他部门严格执行辽财行〔2017〕457号文件精神,结算中心严格执行辽工财发〔2019〕15号文件精神,有关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四是6月22日,按照省委巡视组意见,省总工会机关8名参训人员按整改要求均退还伙食补助,合计1200元。9月9日,省总组织和基层工作部向各市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单位对参训人员报销差旅费情况进行核查和整改,全省14个市总工会和19个省产业工会提交了整改书面材料,共退款13,204元,涉及38人。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5.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16)小额资金管理办借款300万元挂账16年;吉星公司借款38.33万元挂账15年,至今未收回。
主要采取7项措施加以整改:针对“小额资金管理办借款300万元挂账16年”:一是与省融资担保集团(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沟通联合推动该项目清算工作,要求相关市总工会梳理相关情况并尽快返还资金。二是2020年5月下发《关于报送省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和补充通知。三是2020年6月与省担保集团公司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协商小额借款资金清理事宜,达成清理结果由省总工会与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割的共识。四是经6月11日第22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关于推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借款项目清理工作的情况汇报》,要求加强与省担保集团公司协商沟通,督促沈阳、大连、阜新三个市总工会做好项目资金收回工作。2020年7月30日,阜新市总工会将收回的部分再就业小额借款资金6,000元返还省总工会。五是第38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借款资金在省总财务账面实有资金进行第一期清理的请示》,截至9月29日,财务部对小额借款资金在省总财务账面的实有资金5,317,231.80元中的531.7万元,按双方各占50%的比例由省总工会与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分割,将其中50%的资金共计265.85万元作为第一期款项支付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50%的资金共计265.85万元归还省总工会。截至2020年12月末,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借款资金在省总财务账面实有资金为480.03元。
针对“吉星公司借款38.33万元挂账15年,至今未收回”:一是已经完成查阅档案资料、与时任相关部门同志了解事件经过,同时咨询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二是已到沈阳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调阅企业工商登记档案,并请法律顾问根据查询企业档案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判。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2020年5月、7月先后制发《辽宁省工会预算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工会财务监督实施细则》,对预算管理和财务行为进行了规范。2018年以来,对借款业务,严格执行工会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完善“清单式”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从规划、讨论、立项、实施到实施后风险防控全过程管理,防止违规借款,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该项问题正在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推进。
16.个别支出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
(17)2016年、2017年,省总工会经审委员会未对涉及54.15万元费用的外聘社会机构审计项目履行招投标手续。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认真梳理检视问题,2016-2017年审计费54.15万元,含省总业务部门保障部、人事处、机关纪委等列支的外聘审计费共5项14万元,省总经审会开展本级和对下审计费用共57项40.15万元。二是完善制度,针对2016年沿用2015年招标事务所的实际,2016年12月制定了《辽宁省总工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暂行办法》。三是严格执行省总机关招标采购办法,2017年11月按照机关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公开招标结果聘请审计服务,之后每年均严格按招标采购办法执行。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7.困难职工档案监管存在漏点问题
(18)抽查沈阳市城建交通农林工会10名困难职工帮扶档案发现4名有问题,抽查铁岭县总工会10名困难职工帮扶档案发现1名有问题。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要求沈阳、铁岭市总工会就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沈阳、铁岭市总工会已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了相应整改落实,同时制定了市级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基层工会帮扶干部业务培训,深化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文件政策学习理解,提高帮扶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制定《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经第3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指导各级工会制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档案管理办法,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建立、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解困脱困任务。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8.互相批评辣味不足问题
(19)2016年7月以来,省总工会党组共召开9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提出相互批评意见453条,其中217条以工作建议或希望代替批评意见,占47.9%,缺乏思想交锋,未达到“红脸出汗”促整改促提升效果。
主要采取2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修订《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经第38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对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提出规范要求。二是在以后每次民生生活会前充分准备,在会议方案中要求党组成员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的思想交锋,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19.对整改落实不重视问题
(20)2016年7月以来,召开的9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有3次会议未制定整改方案,党组主要负责人2人3次未制定个人整改清单。
主要采取2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修订《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经第38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对制定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党组主要负责人个人整改清单提出规范要求。二是在今后每次民主生活会方案中,要对制定生活会问题整改方案、党组成员问题整改清单提出明确要求,会后要制定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方案,对整改进行部署和安排。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0.个别班子成员对照检查不够认真问题
(21)2016年10月“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5名班子成员未紧扣民主生活会六个方面要求查摆存在的问题。
主要采取2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修订《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经第38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对班子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六个方面查摆问题提出规范要求。二是在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充分准备,在会议方案中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1.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
(22)会议推荐不规范,2019年选拔任用3批次10名处级领导干部,会议推荐票直接打印了人选姓名,并且未设置推荐他人项。
主要采取2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精神,严格履行省总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考察、任职等工作环节。二是结合省总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对会议推荐时使用的推荐票进行重新设计和调整,形成新的《会议推荐票》样表,人选姓名由推荐者手写填入,经第3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使用。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3)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落得不实,2019年11月选拔任用8名处级领导干部,未将干部政治表现作为民主测评的专项内容。
主要采取2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精神,严格履行省总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将政治素质考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环节。二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工作的要求,在省总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会议测评环节增加了政治表现考察内容,形成《政治表现评价》样表,对干部政治表现进行专项民主测评,经第3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使用。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2.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2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率较高,2017年以来,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58人,其中瞒报1人、漏报13人,不如实报告率达24.1%。
主要采取4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通过集中培训、个别辅导、加强宣传、案例警示等多种方式,提高机关干部了解掌握“两项法规”、4个《若干问题解答》和重视个报填报工作的程度,牢固树立个报工作是考验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的试金石的思想,督促机关干部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二是开展个报录入和复核校对工作,确保录入信息与填报的报告表信息一致。三是开展个报专项整治工作,对之前个报处理结果重新比对和认定,促进个报比对规范化运行。四是做好2020年度个报抽查和重点核查工作,严格按照“两项法规”、4个《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对个报反馈情况进行比对和认定,确保比对结果准确,认定处理意见合理合规,2020年个报核查中,基本一致(及以上)率为100%。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5)存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机关一名干部于2003年3月任沈阳红网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3月考录公务员至今仍兼任该职务。
主要采取2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5月20日,经请示省总主要领导,机关党办要求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快推进在沈阳红网电子有限公司兼职监事的变更手续进程,尽快进行整改,及时报告整改进程。二是6月19日,完成沈阳红网电子有限公司变更监事的备案登记,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备案通知书》。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26)抽查的48本干部人事档案中,普遍缺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个别干部任职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对所有管理的干部档案再次进行梳理,将缺少的材料逐一登记,建立了工作台账。二是通知有关同志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补齐了人事档案缺件。三是对个别干部档案里的前后任职时间进行核定,省总党组印发任职时间更正决定,装入有关人员人事档案。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27)2018年,机关党委发展预备党员,在对4名人选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举手方式,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4月1日下发《关于下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及《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二是10月13日下发《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发展预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从严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在以后工作中严格发展标准和表决方式,并在新一届机关党委第二次会议审议赵恭博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时,采取了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5.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问题
(28)抽查2017、2018年度15个党支部中,有11个未按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占比73%。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9月15日,给纪检组、办公室、劳经部、经审办、财务部、法社部党支部下发整改工作通知,要求按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认真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结合省委季度党建工作考核、支部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于9月下旬对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生活记录等工作进行了检查。三是从10月开始,在每月党日活动安排通知中,对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6.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29)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2018年度,机关党委办公室、研究室和社会联络部3个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部所有党员等次评定均为“优”。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9月15日,给研究室、法社部、机关党办党支部下发整改工作通知,相关支部按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二是在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中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落实省直机关工委要求,明确党员评优比例,并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对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及时检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7.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30)上轮巡视指出的“党组织不按时换届”问题整改不到位,依然有7个党支部未按时换届。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2017年10月,省总工会机构改革,办公室、资产监督管理部、教科文卫体工会、机关党办、当代工人杂志社主要负责人确定后,5个党支部完成换届工作。二是给纪检组支部下发通知,要求按照支部换届程序完成换届,纪检组支部已于9月末完成换届工作。三是离退休干部党总支于11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完成了换届工作。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1)省总工会党组提出的“由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半年党建工作进行考评”整改措施,尚未落实。
主要采取1项措施加以整改:认真落实《省总工会机关工作实绩考核细则(试行)》,从明年开始每半年由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考评。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8.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32)查阅2016年至2018年度省总工会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发现,连续三年出现“工会经费存在预算执行不严、预算偏差大;工会经费结余过大”等问题,虽每年都制定了整改措施,但未落实到位,2019年度依然存在上述问题。
主要采取5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集中资金保障服务职工等重点项目落实。加大对下专项资金补助,保障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活动、职工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职工技能大赛、企业劳动竞赛、女职工“两癌”筛查、县区服务职工阵地建设等经费,让工会经费更多地惠及职工群众,助力辽宁振兴发展。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和调整力度。对沈阳、大连市总工会上解经费比例由11%调减为10%,对省直机关工会工委、辽河油田公司工会上解经费比例由20%调减为10%。政策调整后,全省工会经费全年收入的90%留在地方和基层工会,省总工会本级集中5%,上解全国总工会5%,进一步落实《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工会经费支持企业工会服务职工的意见》,推动工会经费下沉用于开展工会工作和服务职工。三是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印发<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推动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激发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活力。截至11月末,全省各级工会对10432户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6049.16万元。四是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会预算管理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经第29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压减不涉及民生范围的资金1,564.45万元,并申请省财政厅调减原辽宁工运学院退休人员退休费财政预算指标133.11万元。五是严格按照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预算执行率,加大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催办力度,并严格预算调整。
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1.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服务振兴服务职工群众”的真招实效。
(1)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关于东北、辽宁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对全省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切实担起工会组织的政治任务。
主要采取5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修订《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经第40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特别强调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学习发言,促进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二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通过10次党组会议、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议、9-11月党日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10月16日党组中心组重温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与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日报社合作,分别推出《劳模风采》和《建功新时代》栏目,并在辽宁职工报、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开设“劳模讲坛”专栏,宣传劳模工匠和优秀班组、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先进典型。11月22-24日,组织我省劳模团进京参加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并于11月25日组织全省工会收看全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四是选树先进典型,与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联合开展“辽宁好人·最美职工”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对推选出来的9名辽宁最美职工、9个辽宁最美职工团队,分别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五是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决胜小康奋斗有我”“我爱阅读•筑梦辽宁”全省职工读书主题读书征文活动,评选出金奖15名、银奖25名、铜奖40名、优秀奖80名,并组织沈阳华晨中华汽车公司3名选手代表辽宁职工参加了全国职工读书知识竞赛复赛。
该项意见建议已完成整改。
(2)突出主责主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主要采取7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加大困难帮扶和送温暖力度,制定《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分别经第32、3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将符合建档条件的“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社会安全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染病或牺牲的职工家庭”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将“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纳入送温暖走访慰问范围,尽最大努力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困难。二是开展女职工“两癌”筛查工作,在之前累计拨付1.1亿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9月份以来,省总工会又向部分市总工会拨付专项资金2350万元,向部分省产业工会拨付关爱慰问金23.5万元,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免费筛查女职工35.8万人,为345人发放了关爱慰问金。三是维护职工生命健康,经第47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拨付75800元专项资金对2020年全省职工报告、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工作优选出的350个事故隐患进行奖励,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四是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印发<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截至11月末,全省工会对10432户小微企业全额返还工会经费6049.16万元,激发了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活力。五是加强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经第40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命名50个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198个省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省总工会给予每个创新工作室一次性启动资金10万元,共计2480万元,推动企业创新创造。六是深化2020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活动,经第38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追加大赛资金786.6万元,增加10项赛事、20个工种,以推动省总工会《关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推动“全民乐购·约惠辽宁”系列活动取得实效的具体措施》有效落实。七是制定《辽宁省总工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经第40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在工会经费支持、劳模五一评选、困难帮扶救助等方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该项意见建议已完成整改。
(3)着力扩大基层组织和服务阵地的覆盖面,夯实组织基础。
主要采取4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依据2018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下达各地区建会入会指标,推动将建会入会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到2023年12月底,预计全省实现新增会员278万。二是统筹协调推进“全民乐购·约惠辽宁”、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招工就业、维权服务、困难职工帮扶、文体活动设施建设等服务项目,通过有效服务吸引企业建会和职工入会。三是完成“辽宁工会”APP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增加网上入会、对基层工会短信提醒功能,提高基层工会干部对入会申请的审批工作效率。四是加强各县区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在今年已拨付33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第四批县区综合性职工服务阵地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经第44次党组会议审议同意拨付专项资金2200万元,扶持第五批2个县区综合性职工服务阵地建设项目,同时制发《辽宁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人文化宫建设与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全省工人文化宫进行规范建设与管理。
该项意见建议已完成整改。
(4)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把牢全省工会领域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动权。
主要采取4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制定《辽宁省总工会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分工方案》,经第39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二是修订《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经第38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对党组成员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报告提出要求。三是9月29日机关党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在今后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年度考核时,坚持将意识形态内容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在今后机关年度总结时,将意识形态内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总结中。四是召开全省工会宣传教育工作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对宣教工作进行总结部署,要求各级工会组织扎实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做好工会新闻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
该项意见建议已完成整改。
2.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5)从严从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制定《辽宁省总工会党组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二是提升机关纪委履职能力,针对4个没有了结的问题线索,加大核查力度,目前已全部完成办理工作。三是制定《省总工会进一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方案》,经第46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工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内容、措施和要求。
该项意见建议已完成整改。
(6)规范经审和财务运行,积极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全面推进“三不”机制一体化建设,构建全省工会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清正廉洁的执政环境。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制定《辽宁省工会财务监督实施细则》《辽宁省工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分别经第28次、32次、3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严格规范。二是修订《辽宁省总工会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经第36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对机关培训费管理进行了规范。三修订《辽宁省总工会定期存款资金存储管理暂行办法》,经第40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1月27日组织开展了工会经费定期存款竞争性选择,进一步规范了定期存款资金存储管理工作。
该项意见建议已完成整改。
3.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7)担起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来、执行到位。
主要采取1项措施加以整改:修订《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经第38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对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制定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党组主要负责人制定个人整改清单、班子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六个方面查摆问题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
该项意见建议已完成整改。
(8)严格执行两个《条例》,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前期工作基础上,9月17日下发检查各支部近期党建工作通知,之后进行总结验收,起草《省总工会开展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汇总《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统计表》,报省直机关工委。二是落实定期换届制度,于9月24日召开中共辽宁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了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党支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分别于9月末、11月24日完成了换届工作。三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于9月下旬对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生活记录等工作进行了检查,并从10月开始,在每月党日活动安排中,对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该项意见建议已完成整改。
(9)树牢重服务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强化干部日常监管,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为民服务、创业干事的工会干部队伍。
主要采取3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考察、任职等工作环节,在省总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会议测评环节增加了政治表现考察内容,形成《政治表现评价》样表,对干部政治表现进行专项民主测评,同时对会议推荐时使用的推荐票进行重新设计调整,形成新的《会议推荐票》样表,人选姓名由推荐者手写填入,经第34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在今后选人用人工作中使用。二是开展个报录入、复核校对、专项整治、个报抽查和重点核查等工作,对个报反馈情况进行比对和认定,确保比对结果准确,认定处理意见合理合规,促进个报比对规范化运行。三是制定《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建立选派干部管理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于第3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规范和强化了选派干部管理工作。
该项意见建议已完成整改。
4.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10)要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切实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聚焦上轮巡视整改没有到位和本轮巡视指出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细,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主要采取5项措施加以整改:一是认真学习巡视整改部署要求。9月4日,省总工会党组召开第9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及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等文件材料,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集中研讨。二是对巡视整改进行动员部署。9月4日,省总工会召开第3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省总工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省总工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成立了“省总工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就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给党组成员和机关部门进行了分工。三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主动认领问题、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材料的基础上,于9月11日召开了省总工会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围绕“深化巡视整改政治认识、主动认领巡视发现问题、切实担起整改职责做好整改工作”进行对照检查,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省总工会党组研究制定了省总工会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指导思想、目标、安排、措施和要求,并于10月16日提请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五是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了21个与巡视整改相关议题,并于9月11日党组会议、9月29日党组会议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视整改工作阶段性完成情况汇报和党组成员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制发《省总工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标准》,落实周报制度,每周汇总党组成员和机关部门巡视整改清单,定期形成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清单,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组织推动。
该项意见建议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安排
根据省总工会巡视整改工作实际,为确保巡视整改常抓不懈、巩固深化,下一步计划做好如下工作:
1.落实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和工人阶级、工会工作重要讲话和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总工会党组贯彻落实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我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工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组履职尽责的政治性和有效性,高质量完成好巡视整改全部任务,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深化整改落实。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对在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或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要求,跟踪问效,善始善终。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深入整改,确保所有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强化标本兼治,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把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整改与强化政治担当、对标对表找差,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结合起来,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易反复、难根除的问题,深入总结反思,加强系统谋划,大力深化整改,在严格落实“当下改”、推动问题及时解决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长久立”长效制度机制,同时对于整改中已建立和修订的制度机制,要强化执行落实,发挥政治巡视的“治本”功效,以及制度机制的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作用,切实解决制约工会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深化和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全省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4.推动成果转化,以巡视整改促进工作水平提升。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全会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组织推进,紧扣全省工作大局,以职工群众为中心,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全省重点任务,认真谋划明年和“十四五”时期工作,全力推进工会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开展,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会工作发展成果,以解决巡视反馈问题的成效,带动全省工会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实现巡视整改和工会工作“双促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22581135;邮政信箱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辽宁省总工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zjgdb@163.com。
中共辽宁省总工会党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