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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工会“劳动者服务站”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不断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的精准化水平,切实关心和改善户外劳动者普遍存在喝水难、歇脚难、如厕难等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经过前期考察调研、分析论证和试点运行等工作,盘锦市总工会决定建设一批“劳动者服务站”,着力把站点打造成宣传教育劳动者的阵地、改善户外劳动者劳动条件的平台、树立工会形象的窗口、全社会奉献爱心、传递正能量的纽带和桥梁。现制定盘锦市工会“劳动者服务站”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为切实解决环卫职工、园林绿化工人、货车司机、公交司机、交通警察、出租车司机、快递员、建筑工人等室外作业和工作的职工无室内间歇场所的实际问题,各区、县、开发区工会均要设立若干处劳动者服务站。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合理布局,选择临街的商场超市、药房、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职工之家、职工活动中心、金融企业网点、物流快递网点、环卫工人休息室、职工服务中心(帮扶工作站)、加油站、移动(联通、电信)营业厅,重点工程建设工地等适合建站的地方,切实为户外工作人员提供“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累可歇脚”的爱心服务,让职工更多的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和关爱。

二、建设标准

“劳动者服务站”建设要达到“六有”基本标准: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理的站点布局、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地图可查。

1、有统一标识。在服务站外部醒目位置悬挂带有工会标识的标牌,便于户外劳动者识别。标牌规格40x60公分(由市总工会提供统一版样) 。

2、有合理的站点布局。建设前应对建设地点、辐射范围、覆盖人群等进行考察评估。站点密度应考虑城市道路情况和户外劳动者工作区域。站点应本着利于户外劳动者工作、生活的原则,在户外劳动者相对集中的城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尽量临街靠路、标识鲜明,确保户外劳动者能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站点。

3、有健全的服务设施。站点应有相对的面积,配备基础设施,“劳动者服务站”为室内场所,服务区域相对固定,独立空间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如独立一间房屋),开放式空间面积不作要求(如超市、银行营业大厅),能同时容纳户外劳动者不少于4人。应正常通水通电,配备可供休息就餐的桌椅、烧水壶(饮水机)、微波炉、电风扇(空调)、报刊书籍、应急药品、充电充气工具等基本设施,服务设施摆放有序,位置明显,便于使用。有条件的可拓展服务功能,配备冰箱、储物柜、维修工具箱、电视机、无线网络(Wifi)、爱心捐赠柜等设备,可就近解决如厕问题。

4、有完善的服务功能。站点应提供能解决户外劳动者“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现实问题的相关服务功能,把站点打造成改善户外劳动者劳动条件的平台,宣传和教育户外劳动者的阵地,树立工会形象、彰显工会作为的窗口,全社会奉献爱心、传递正能量的纽带和桥梁。

5、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劳动者服务站”由各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各级工会协助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确保工会“劳动者服务站”正常开放、设备设施功能完好,定期更新和报备物品损耗及使用情况。外部悬挂信息牌,注明站点的服务内容、开放时间、管理人员姓名、电话等内容,确保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8小时。服务区悬挂管理、值班等工作制度。管理人员应对每天服务人数、物品消耗等情况进行记录,站点工作接受服务对象、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投诉。

6.有地图可查。市总工会及时将本地建成且运行的“劳动者服务站”点位在高德地图上进行上传,并在职工家APP平台增设电子地图功能,上传服务站具体位置、编号和图片(有明显“劳动者服务站”标牌的外观门头图片,能显示单位相对地理位置的所在大楼或临近商户图片,室内配备物品图片),便于户外劳动者通过手机等设备进行查找和系统管理。

三、分级管理

各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三个等级进行分级管理。

一级站:以政务服务大厅、金融企业单位、企事业单位、职工之家、工人文化宫等为主,除满足“六有”标准外,拓展增加冰箱、储物柜、维修工具箱、电视机、充电充气工具等设备,并有专人提供服务和维护。满足健康应急需求,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打造职工身边的“生命保护网”,经评估后,有条件的可在劳动者服务站醒目的位置,添加各种医疗设备,经培训后由专人使用。

二级站:主要以物流快递网点、通信企业营业厅、商场超市、餐饮住宿企业等为主,满足“六有”标准。即:有休息桌椅、有卫生间、有基本电器(空调或电风扇、饮水机、手机充电器或插排、热水壶、Wifi)、有应急医药箱、有书籍报刊、有雨具,并可以在站内开展“四季入会、夏送清凉、冬送温暖、特色服务”等活动。

三级站:主要以环卫场站、交警休息室为主,满足特殊行业工作人群需求。

四、经费保障

配置设备和物品既要质量可靠、实用方便,又要与所在单位已有的设施和物品内容相适应、风格相协调。市总工会对站点进行等级评定、验收挂牌,对积极参与建站的单位按评定等级给予每年3000、5000、10000元三个级别补贴资金,运行时间不足半年不予拨付。

五、运行和管理

(一)日常运行管理

各级工会组织负责统筹规划,各站点应确定管理人或管理队伍,并在显著位置标示姓名、电话、管理制度等信息和内容,保障站点安全、有序运行。

(二)固定资产管理

站点内固定资产可按共建单位内部标准管理,但须接受工会监督指导。

(三)资金管理和使用

各级工会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按专项经费管理,可用于站点建设、运营、管理、宣传、监督、考核、评估等方面。

六、工作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充分认识规范站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加强领导。各级工会“劳动者服务站”的建设工作中,要明确一名负责领导,同时指派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维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工作步骤。2021年实现升级改造一批、新建挂牌一批,年底前对已建成的工会“劳动者服务站”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打分,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年度等级评定确认。2022年末,实现市、县(区)两级工会“劳动者服务站”全覆盖。

3、总结反馈。及时总结工会“劳动者服务站”建设工作经验,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拓展建站服务范围和丰富服务内容,树立典型,推动工会“劳动者服务站”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4、检查考核。工会“劳动者服务站”实行自愿申报,动态管理制度。对没有按要求建站提供服务的,要加强检查引导。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建站单位的沟通协调,全面掌握工会“劳动者服务站”运行动态。以问卷调查、现场走访、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调查,收集各方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检查验收

定期对“劳动者服务站”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劳动者服务站”的宣传力度,使这一便民设施让服务对象广为知晓,广为享用。同时,对已设立的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销,对管理不善和不能正常运行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予以撤销。市总工会将每年根据“劳动者服务站”星级评定情况向全总、省总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最美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

附件:1、盘锦市总工会“劳动者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实施规范.doc

2、盘锦市总工会“劳动者服务站”标准化管理制度.doc

3、“劳动者服务站点”申请表.doc



盘锦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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