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发布日期:2026-08-02
- 浏览次数:2
李素平,女,1968年10月27日出生,2010年04月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25年7月-2026年6月期间月平均收入为2864元,低于《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省总工会核定的在职劳模(退休劳模)月补助标准线5475元,月平均收入差额为2611元,年差额为31332元。
史丽辉,女,1955年03月13日出生,2000年04月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25年7月-2026年6月期间月平均收入为3290元,低于《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省总工会核定的在职劳模(退休劳模)月补助标准线5475元,月平均收入差额为2185元,年差额为26220元。
经核实,盘锦市上报的李素平、史丽辉申请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全国劳动模范,2名退休劳模月养老金低于省总工会核定的退休劳模月补助标准线。无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无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无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无劳模及其配偶名下自有住房超过2套,符合《<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标准。全国劳模生活补助申请符合发放要求。
现将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3日-8月7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盘锦市总工会反映,联系电话0427-2835829。
盘锦市总工会
2026年8月2日
上一篇: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