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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会开展2014年度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

  为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帮助和扶持城镇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解决子女上学问题,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4年全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近日,省总工会发出通知,对我省开展2014年度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工作提出要求。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一是要以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因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产生的下岗失业下员)、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并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作为考核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二是要根据政府有关购买培训成果的政策,将工会开展的技能培训工作纳入政府培训体系,努力争取政府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补贴,并协调政府部门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力争经过培训的人员全部获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获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培训总人数的30%以上。同时,工会自身也要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力度。三是要加强工会职业培训师资和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的作用,整合资源,健全制度,为培训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和就业服务。省总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体现特点、发现亮点,认真做好技能培训再就业工作;要通过帮助参加培训人员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认定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安置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等途径保证培训和就业的质量。
  用好政策、规范帮扶,推动金秋助学活动深入开展。一是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推动工会助学纳入当地政府的教育民生工程,使工会助学活动与国家助学体系相结合,保证每一个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能够上得起学。要协助当地教育部门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助学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实现政策全覆盖。二是要明确帮扶对象,规范帮扶程序,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以往的助学对象,要跟踪核实动态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对于今年新纳入帮扶范围的助学对象,要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申办程序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依档实名制帮扶。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杜绝工会、政府重复帮扶现象。三是要坚持立德树人,既要关心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的生活和学业,又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和品德培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责任感,鼓励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及工作中发愤图强、回报父母、奉献社会、建设国家。省总要求各市在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时,应结合省总开展的“千万资金帮扶万名学子金秋圆梦”行动进行统筹部署。
    摸清底数、多措并举,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一是要认真摸清底数,掌握已实现就业和需要帮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并针对每个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制订个性化就业帮扶方案。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要实现全覆盖,力争通过扎实工作使需要帮扶的对象全部实现就业。二是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要通过单位或个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劳动模范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努力实现就业。还应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好未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补贴政策。三是要努力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发挥工会帮扶中心、职业介绍所等就业服务窗口和机构的作用,广泛搜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为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信息。对愿意接受培训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要积极推动开展校企对接等形式的劳务协作,批量组织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四是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发挥就业和助学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政府就业、助学各项政策的落实,帮助符合国家就业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培训就业政策。
  省总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这三项工作,将其作为围绕工会工作大局推进“六个专项行动”工会服务帮扶工作深化升级的重要内容,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抓紧抓实抓好,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并及时做好信息的统计和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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