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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制定《2014—2016年辽宁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建设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广大工会干部在服务科学发展、推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团结动员全省职工在全面建成辽宁小康社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近日,省总工会出台《2014—2016年辽宁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简称《规划》)。将用3年时间对全省28万名专兼职工会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轮训,其中2014年完成培训任务的35%,2015年完成35%,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轮训任务。通过3年培训,全面提高全省工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会干部队伍。
  《规划》中提出,培训重点为新任工会主席、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是全省工会的重点培训对象。一是新任工会主席必须在任职1年内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脱产学习,或参加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开设的上岗资格网络培训班学习,按培训管理规定取得由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的工会干部上岗资格纸质或网络培训证书。二是新招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参加岗前培训,各级工会每年要至少组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参加1次集中培训。三是按照全总有关文件要求,县处级以上工会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不少于15天),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0学时(不少于12天)。
  培训内容为把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工会业务和作风建设作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中央和我省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以及工会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全省工会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能力和水平。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确定分类培训内容:一是市以上工会领导干部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要求高,要按照培养“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协调劳动关系专家”的要求,把学习党的科学理论、工运理论、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与学习经济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其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适应市场经济、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工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能力。二是县级工会领导干部处于工会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要按照加强理论培训、突出实践能力的要求,深入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和工会重点业务知识,强化工会工作所需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加强党性修养、拓展眼界思路,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基层工会干部是工会工作的具体实践者和推进者,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工会基础理论、工会重点业务知识,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切实提升其组织动员、沟通协调、协商谈判和化解矛盾能力。四是专业人才是工会工作的业务骨干,要强化劳动法律、工资集体协商与谈判、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安全工程与劳动保护、企业民主管理、财务经审、资产监督管理、企事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鼓励专业人员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能层次,成为专家型的工会干部。
  《规划》中提出,按照“分级负责”的总体原则,各级工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完成本级培训任务,努力实现对全省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的全覆盖。一是省总工会负责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及督促落实。组织开展示范性培训,培训重点对象为省总机关干部、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主席和部长、县(市、区)总工会主席。二是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按照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重点对象为本级工会干部、县(市、区)总工会副主席及以下层级的工会机关干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基层工会干部。三是省总组织部负责拟定省总工会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对省总主席办公会议批准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省总本级各类培训班进行审批。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省总工会成立由分管主席任组长,省总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省总要求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主管部门,实行归口管理。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要认真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培训规划,每年年初报送当年培训计划,年底报送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并及时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和典型。
  《规划》中要求,一要创新形式,切实提高培训效果。要以需求为导向,设计不同模式的培训载体和培训方式,实行脱产学习和业余自学相结合、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相结合、集中调训和送教到基层相结合、工会培训和社会培训相结合、实体培训和网络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增加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和体验式教学等互动教学方式,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二要整合资源,培育打造培训基地。在借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省委党校、省总井冈山培训基地等培训资源的同时,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干部培训场所,选择具有地域优势、办学能力与培训条件较好、有发展潜力的场所作为定点培训基地,共同承担全省工会干部培训任务。积极探索社会化培训模式,利用各级党校、普通高校及其他具备干部教育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开辟各类工会干部教学基地。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工会干部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范围,将工会工作内容引入党校培训课程。三要优化结构,充实完善师资队伍。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立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地方党校、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的教师和专家学者,以及优秀工会业务干部构成的全省工会干部培训师资库,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适应不同培训需求的师资队伍,基本满足全会重点培训和基础性业务培训要求。四要加大投入,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工会要将干部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各级工会举办的培训班要按照预算内规定项目开支,厉行节约,防止超预算支出,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乱收费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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