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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工发〔2014〕12号 关于做好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组织人事工作的通知

盘工发〔2014〕12号
关于做好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
组织人事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工会工委,市直各局、基层工会:
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拟于近期召开。现将《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和产生办法》、《关于盘锦市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组成意见》、《关于盘锦市总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盘锦市总工会
2014年3月14日
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
代表组成和产生办法
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和产生办法如下:
一、代表组成
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39名。市工会五大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工会干部,也要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模范人物        代表,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工人代表,知识分子代表,党政干部代表及有关方面的知名人士代表。
代表中现职工会工作者占80%左右;科技工作者占6%左右;一线职工占12%左右;党政干部占8%左右。同时代表中女代表占15%左右,先进人物代表不少于5%,少数民族代表、非公有制企业代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也要占一定比例。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作出成绩;
3.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受到职工群众拥护;
4.识大体、顾大局、有议事能力;
5.工会会员。
三、代表产生办法
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市总工会向各县区、各经济区、市产业工会、市直各局、市直基层工会按代表构成成分进行分配。各单位要根据市总分配的代表名额,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多于分配代表名额15%的人数推选出代表候选人,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会议或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出席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市总机关的代表,由市总工会推荐候选人名单,市有关方面的代表,由市总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分配到各县区总工会和各经济区工会工委及相关市直企事业单位工会选举产生,不占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
特邀代表由市总工会同各县区总工会及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代表选举工作务必在4月10日前完成,同时将代表选举情况报告、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市总工会组织部。报表模板和说明下载地址:pjzghwd@163.com,密码:2835825。联系电话:2835825
附件: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名额分配方案ming%2Be.doc
关于盘锦市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组成意见
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盘锦市工会第五届委员会。
委员会组成意见如下:
一、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全总关于地方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请示市委和省总同意,盘锦市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由45名委员组成。
市总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48名,差额人数为3名,差额率为6.3%。其中:市总工会领导成员和市总部门负责人19名,市总兼职副主席人选3名,各县区、经济区工会负责人及所属基层工会14名,市直各党委局及基层单位工会9名,市直企业工会3名。上述人员中,少数民族、妇女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敬业勤奋,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和信任;
5.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各县区总工会、各经济区工会工委、市直各局及基层单位工会、市直基层工会按照分配的名额,先提出预推荐名单,按照委员条件认真考核,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向市总工会正式推荐。
市总工会机关的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市总组织部提出,市总党组确定。
市直有关部门的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市总按照市委意见与市有关部门沟通确定。
各县区总工会、各经济区工会工委、市直各局及基层单位工会、市直基层工会的市总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推荐表、简历和电子版,须在2014年4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组织部,报表模板和说明下载地址:pjzghwd@163.com,密码:2835825。经汇总审核后,由市总四届常委会讨论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名单提请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主席团讨论确定,提交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盘锦市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联系电话:2835825
附件:盘锦市总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doc
关于盘锦市总工会
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意见
盘锦市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盘锦市总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意见如下:
盘锦市总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为11名,为盘锦市总工会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4%。
经审会委员组成人员应当具有代表性,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公正务实,热心工会经审工作的会员担任,财会、审计人员至少占三分之二以上。
经审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为:市总机关2人,县区工会4人,辽东湾经济区和辽河口经济区工会各1人,市总直属基层工会3人。盘锦市总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推荐表、简历和电子版,须在2014年4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经审办。报表模板和说明下载地址:pjzghwd@163.com,密码:2835825。联系电话:2835819
附件:盘锦市总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员额分配方案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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