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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总工会再次获得全国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等奖

  近日,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2013年度全国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我省工会继2012年度获得一等奖后再次获此殊荣。
  今年年初,全总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工资集体协商考核工作的通知》,我省工会按照考核要求对全省2013年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认真自检自查,并及时上报与考核有关的27项相关材料,经全总工资集体协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并报全总书记处审定,我省工会2013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再次以总分领先的成绩荣获一等奖。
  2013年,全省工会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构建职工合法权益“安全网”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点工作来抓,推进党政为主导的社会化工作力度越来越大,促进法律框架和政策环境不断优化,联合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共促效果日益彰显,推动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不断扩大,确保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促使因工资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明显下降,最终取得了企业与职工双赢的效果。
  全年共签订各类工资专项集体合同65218份,覆盖企业147792个,覆盖职工6288509人,与2012年相比覆盖企业及覆盖职工增幅分别为12%、8%,全省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具备建制条件企业数已达80%,世界500强在辽企业164家,建制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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